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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广东医政发【2005】157号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逐步提高研究生的优才率,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奖励人数占研究生干部职位数15%,其中,一等奖占2%,奖励2000元;二等奖占6%,奖励1500元;三等奖占7%,奖励1000元。

第三条评选时间

每年6月份。5月份开始?

第四条评选对象

党支部、团支部、研究生会及班委会以上干部(当年申报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者除外)。

第五条评选条件

1.符合《广东医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五条的德育要求;

2.热心为集体服务,工作主动积极、认真负责,并富有成效;

3.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研究生中威信较高;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顾全大局,服从研究生学院的工作安排;

6.学习勤奋,且每门学位课程(不含专业课和专业英语课)在75分以上(含75分);

7.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

第六条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将自己的业绩以列表的形式报到班里。

2.班级民主推荐: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民主推荐,按1:2的比例推荐初选名单

3.党团总支评议: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班干部、党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成员组成7~9人推选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初选入围的研究生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以票决的方式按1:1.5的比例确定候选名单。

4.研究生学院审议:研究生学院全体工作人员对候选人进行评议并投票表决,拟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5.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