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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招生培养学院、培养学科、导师、研究生

根据《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究〔2021〕18号)《广东医科大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校研究〔2017〕5号)、《广东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校研究〔2017〕6号)、《广东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东医政发〔2016〕21号)等相关规定及学位工作的安排为确保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3月上旬-4月上旬

学位论文初审

4月上旬

答辩申请

4月中旬-5月上旬

论文双盲评阅

5月31日前完成

论文答辩

6月中旬

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

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


二、材料报送

(一)学位论文初审材料报送

1.明学位论文申请者请于规定时间登陆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建议用WORD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要超过30M)。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访问地址: https://yjs.gdmu.edu.cn/yjs/

请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访问系统

用户名、初始密码均为学号。录入途径请参照下图:

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与印制格式规范》撰写。学位论文相似度和统计学检测,《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究〔2021〕18号)相关规定执行,由培养学院和研究生院组织。

2.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申请者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各招生学科组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报培养学院备案。具体实施由培养学院执行。

(二)学论文答辩申请和双盲评审材料报送(初审通过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盲审版研究生学位论文;

2.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审阅证明;

3.课题实验原始记录或调查资料记录;

4.业绩成果

5.论文评阅费博士1500元;硕士900元。评阅费由学科统一收齐后存入指定账户(名称  :安徽禾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账号:341313000013001946677),并在存入证明材料上标明学科名称及人数,一并交到研究生院)

6.建议邀请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表;

7.广东医科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完成说明(盲评后)

以上材料:

1)1-4材料(PDF格式)请申请者登陆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

2)6-7材料请于盲评通过后1周内送至各培养学院审核备案。

学生上传申请答辩材料操作简易示意图:


A:学位管理->学位授予进度->申请答辩:

点击“申请答辩”按钮,之后会弹出如下资料上传的页面,按照要求上传,并提交。

B:学生录入个人业绩成果基本信息:

学位管理->业绩成果:点击“增加”按钮,按照要求填写,提交


(三)学位申请材料报送(答辩通过后提交,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1.研究生学位申请书1式2份;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与决议书1式2份;

3.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投票表1份(每位专家1份);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研究生学籍表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学位论文3本;

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是根据双盲评阅意见和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后且再次查重合格的最终版本。学位授予完毕后,统一报送省教育厅,教育厅将统一组织专家对上交的学位论文重新评阅。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和使用声明”的签名必须手签。

7.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完成说明(盲评后)

8.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完成说明(答辩后)

9.课题实验原始记录或调查资料记录1份(各培养学院审查、招生培养学科保存);

10.业绩成复印件1式1份(必须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填写的业绩成信息一致);

11.《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式3份(仅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1式3份(仅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3.社会实践报告(仅限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上1-13材料均为纸质版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由各招生学科研究生秘书收集整理材料报送各培养学院,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培养学院统一报到湛江校区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报送的材料!

同时请各申请者登陆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第6项学位论文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学位论文中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和使用声明”页必须是签名后的扫描页,其他直接WORD转PDF)。

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录入途径请参照下图:

以上所需的各类表格材料见附件2(论文评审及答辩相关材料,其中《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学籍表》只有纸质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到研究生院领取)。

三、材料审核

(一)请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学科秘书及学科负责人于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学位论文审核并提交。

导师、学科秘书及学科负责人审核操作简易指南请参照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及附件4(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地址和学位论文审核简易操作指南图)。

(二)请各培养学院于规定时间内组织完位论文预答辩。

(三)时间节点详见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

四、其他说明

(一)学位论文撰写

按照《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与印制格式规范》撰写学位论文。对于不符合论文撰写规范的学位论文一律退回,不得参加评阅,因此所造成后果由研究生导师负责。

(二)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学位的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采取双盲评阅。为做好论文盲审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1.所提交的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交;

2.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要求与印制格式规范》书写;

3.致谢不要出现在盲审论文中;

4.有关研究生姓名和学号、导师姓名不要出现在盲审论文中;

5.盲审论文附录部分,研究生业绩成果,如发表论文,只需列出刊物名称,表明已发表,或已录用及第几作者即可。不要出现具体论文题目、导师和他人姓名;

6.其它一切可能影响盲审的资料不应在论文中体现。

7.上传系统的“课题实验原始记录或调查资料记录”为盲评备查材料,亦要隐去影响盲审的相关信息。

(三)学位论文答辩

双盲评审结束后,学位论文答辩。

1.所有论文评阅人都认定学位论文已达到要求,准予答辩,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2.如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修改后才能答辩,则导师应针对评阅人所提意见认真审查论文,并提出是否按期答辩的意见;

3.如有1位评阅人明确认定论文未达到要求,不准予答辩的,申请者应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包括学位论文相似度和统计学检测、预答辩和双盲评阅)

(四)答辩委员会要求

答辩委员会专家由指导教师和各招生学科推荐、报各培养学院批准、备案。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人,负责接待校内外答辩委员会专家、组织答辩工作、会议记录、填写有关表格及全部答辩材料,整理后上报各培养学院,经所属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由培养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人数为单数,委员中必须有校外专家且不少于三分之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者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7名具有正高职称且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

2.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3.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正高职称、学术地位较高的外校答辩委员担任;

4.论文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可参加答辩会,必要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供咨询,在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和投票表决时应该回避。

(五)答辩组织及方式

学位论文双盲评阅通过后,培养学院组织正式答辩。

1.论文答辩原则上以招生学科为单位(见附件9: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每一招生学科的校内、校外培养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最好集中进行答辩,具体工由招生学科负责。

2.个别不能集中答辩的校外培养点研究生必须与所属学科组联系并告知,由其所在的校外培养点科教部门负责组织,答辩委员应有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科带头人或研究生导师。

3.学位论文答辩方式原则上采取传统的答辩方式(现场组会)。若有特殊情况(如学生无法返校或返住培单位)可申请采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答辩程序和答辩质量要求与现场答辩一致,严格按照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学位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为保证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在一个单位时间(4小时)一般最多答辩两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在一个单位时间(4小时)一般最多答辩六篇论文

6.学位论文答辩过程学留存

(六)网络视频答辩相关要求

1.网络视频答辩软件

可选择钉钉视频会议、微信会议、腾讯会议等软件进行视频答辩。如视频软件未自带投票功能,可另选其他网络投票软件进行投票(如腾讯投票、问卷星等),具体由招生学科和答辩委员会自行决定。

2.网络视频答辩要求

1符合答辩资格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由招生学科统一安排视频答辩。招生学科在网络视频答辩前三天向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网络视频答辩申请(电子版请发yjsyxwb@gdmu.edu.cn ,纸质版请交湛江校区综合大楼13楼1317房),以备督导列席,且备案成功后方可进行网络视频答辩。

2网络视频答辩要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网络视频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质量等必须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答辩委员会委员尽量集中在同一答辩现场。

3)招生学科应进行政策宣讲和软件使用培训,要确认答辩委员会委员熟悉线上答辩使用的平台和流程,答辩前适当进行预演。研究生进行视频答辩时应在单独空间全程独立进行,答辩前应熟练掌握所用视频答辩软件操作方法,并保证答辩使用的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4答辩秘书负责整场视频答辩的组织、录音录像及纸版材料签字等工作。具体工作为:

提前将答辩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PPT、视频答辩软件使用说明等发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

通知并提醒答辩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按预定答辩时间上线进入视频答辩会场;

做好书面答辩记录和全程视频录制,截取视频会议关键节点图像(含答辩会所有人员在线、答辩委员会委员内部会议、投票结果截图)。

答辩结束后将答辩记录、截图、视频资料包提交招生学科留存备查,学位办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5视频答辩允许列席旁观,但旁观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若答辩因故中断,可视情况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决定是否稍后继续,或另行安排时间完成答辩。如需另行安排时间,招生学科应及时向学位办备案。

(七)答辩时间调整

凡因故未能按时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培养单位同意,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可改期答辩一次。

(八)学位论文答辩费用

学位论文答辩费用包括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劳务费(不少于200元/人)、专家差旅费、工作餐等,统一从研究生业务费中开支。

(九)报送材料的意见签署

所有报送材料均需填好各项意见并签名。

(十学位授予工作文件实施说明

1.2021入学学生,学位授予工作按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究〔2021〕18号)执行

2.2020年以前(含2020年)入学学生,学位授予工作按广东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东医政发〔2016〕21号)、《广东医科大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校研究〔2017〕5号)、《广东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校研究〔2017〕6号)执行

(十一)2024年盲评不准予答辩请答辩

2024年学期盲评不准予答辩(1年后重新申请论文答辩)者、2024年学期盲评不准予答辩(半年后重新申请论文答辩)者,重新走双盲评审流程(包括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相似度和统计学检测、预答辩和双盲评阅)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进度表

2.论文评审及答辩相关材料

3.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

4.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地址和简易操作指南图

5.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究〔2021〕18号

6.广东医科大学硕士学术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校研究〔2017〕5号

7.广东医科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管理办法-校研究〔2017〕6号

8.广东医科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东医政发〔2016〕21号

9.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0759-2388128;李老师、黄老师、冯老师,0759-2388246)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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