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究〔2021〕41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招生选拔机制,拓宽生源选拔渠道,充分发挥学科及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质量,经2021年10月2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修订《广东医科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医科大学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