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究〔2021〕16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研究〔2021〕16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1年3月22日校长办公会审议,制订《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专项)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医科大学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