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究〔2021〕11号
关于印发《广东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1年1月1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制订《广东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医科大学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