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
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2027年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三)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和学术潜质。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报考条件及招生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具体招生专业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各专业报考要求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报考条件》(附件2)。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总人数不超过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三、接收和选拔程序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1.9月18日,“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注册。
2.9月21日—10月19日,填报志愿。考生按照教育部及招生单位的要求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复试、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相关程序。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考生申请专业所在学院将复试具体安排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以学校相关学院通知为准。
(四)录取。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通过我校复试后被我校拟录取的,由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将最终被我校确定录取。
四、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 |
学位类型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基本学制 | 录取类别 | 学费 (元/生·学年) | 住宿费 (元/生·学年)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所有专业 | 全日制/3年 | 非定向生 | 8000 | 1300~1500 |
定向生 | 20000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3年 | 非定向生 | 16000 |
定向生 | 24000 |
社会工作 | 全日制/3年 | 非定向生 | 14000 |
定向生 | 24000 |
公共管理 | 非全日制/3年 | 定向生 | 24000 |
其他专业 | 全日制/3年 | 非定向生 | 12000 |
定向生 | 24000 |
备注: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 |
(二)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安心学习、积极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学校资助为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基本做到多层次、宽渠道、高激励。
奖学金标准 |
奖学金种类 | 奖学金标准(元/生·学年) |
国家奖学金 | 20000 |
学业奖学金 | 8000(一等奖) |
5000(二等奖) |
2000(三等奖) |
国家助学金 | 6000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 3000(一等奖) |
2000(二等奖) |
1000(三等奖) |
国家助学贷款 | 最高25000 |
临时困难补助 | 一般不超过5000元 |
备注:以上各类奖助学金的覆盖比例及奖励金额标准每年可能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五、其他事项
(一)复试以面试为主,各招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或实践考核。
(二)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无须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四)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2.政审不合格者;
3.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4.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69-22896217
邮箱地址:yjsyzsb@gdm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行政楼427室
六、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xy.gdmu.edu.cn/)和“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董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6217
邮箱地址:yjsyzsb@gdm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行政楼427室
邮政编码:523808
(二)各招生学院办公室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01 | 基础医学院 | 黄老师 | 17875515170 |
10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刘老师 沈老师 | 0759-2369366 |
103 | 医学技术学院 | 廖老师 | 18824236497 |
104 | 药学院 | 黄老师 | 0769-22896562 |
105 | 公共卫生学院 | 魏老师 | 0769-22896575 |
106 | 护理学院 | 廖老师 | 13657816340 |
107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黄老师 | 0769-22896587 |
108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罗老师 | 0769-22896906 |
109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李老师 | 0769-89190089 |
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广东医科大学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报考条件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