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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党员监督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使研究生党员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监督的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

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

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

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

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

行使党员权利。

二、党员监督的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主要是组织监督。

组织监督即党组织对党员监督,就是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

2、党外监督主要是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让广大群众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每个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发挥监督作用。对党内的不正之风,进行揭露和批评。

三、党员监督的措施

1、坚持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

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应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

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生活会,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违规违纪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

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四、党员监督的要求

1、各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于每年年底向全体党员通报。

2、每年年底,集中检查一次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3、每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围绕上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员的义务,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4、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党支部应在核实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5、各支部每半年一次向学院党委报告所属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和工作情况。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6、党组织发现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提醒。经提醒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处置。

7、学院党委对党员、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对待,及时回复处理。

五、本制度由研究生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研究生学院党委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