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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5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提高研究生党员的政治理论修养、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各党支部政治、业务学习工作规范化和经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切实落实终身学习的理念,以提高广大党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学院的实际,组织好研究生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教育对象

凡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都是党员教育的对象。

三、学习教育总目标

提高素质,增强党性。

四、学习教育目的

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共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新贡献。

五、学习教育内容

以邓小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传达党中央、省、市及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以及相关业务等知识的学习,结合实际研究支部近、中期重点工作。使学习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国内发展大事及学校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在使党员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工作技能。

六、学习教育时间

党员理论学习形成每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末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如遇急需传达的中央、省、市和学校的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七、学习教育形式

学习采取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个人要坚持经常自学。

八、学习教育要求

1、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由党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2、党支部宣传委员根据学习教育计划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1)负责拟定学习教育计划。

(2)负责学习教育记录和考勤工作。

(3)负责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总结和整理。

九、要把党员参加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党员无故缺勤三分之一次以上的,视为学习教育不合格,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九、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每年年终由学院考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评分,对被评为优秀的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本制度由研究生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研究生学院党委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