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学科交叉融合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博士研究生导师:
为推动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交叉学科深度融合,鼓励临床问题导向型及多学科交叉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联合指导模式,支持直属附属医院博导与校内博导协同开展招生培养工作,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26年实施“学科交叉融合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计划内容
本专项计划聚焦临床医学与基础医学交叉方向,紧扣学校“智能医学与医学人工智能、海洋医药与热带医学”两大核心特色,紧密对接学位点建设、学科发展规划的主攻方向与重点领域,优先支持与学校核心发展方向高度契合的项目,突出特色优势,强化交叉创新,旨在培养具备交叉学科思维、解决复杂临床与科研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二、申报导师要求
(一)双导师组成
1.第一导师:须为我校直属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承担临床问题提出、临床资源供给、研究生临床培养与管理主体责任。
2.第二导师:须为我校校内博士生导师,承担理论研究、实验平台、科研方法指导责任。
(二)导师组资格
1.双导师均须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符合学校导师招生与管理相关规定,且均无招生资格限制情形(如师德师风问题、考核不合格等)。
2.具备稳定交叉研究方向、良好科研基础与联合培养条件。
3.双导师中至少有一名导师符合“申请招生资格当年必须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等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或主持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500万)”。
三、经费保障要求
各直属附属医院作为第一导师依托单位,须为每个立项项目提供不低于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科研实验、平台使用、学术交流等。经费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全周期培养需求。
四、申报要求
(一)直属附属医院博导与校内博导达成联合培养意向,共同填写《广东医科大学“学科交叉融合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申请表》,明确交叉研究内容、双导师分工、经费来源与使用方案、博士培养计划。申报单位统筹组织相关申报、初审、推荐工作。
(二)提交材料:纸质版申请表(盖章原件);电子版材料(盖章扫描)。
(三)申报流程:导师达成联合培养意向→依托培养单位初审→单位盖章确认资格、计划与经费→汇总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截止时间:2026年5月17日17:00前。
(五)报送地址与邮箱:
纸质版:东莞校区行政楼427室,湛江校区综合楼1314室;电子版:以“单位+双导师姓名+学科交叉融合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yjsyzsb@gdmu.edu.cn。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96217。
五、相关说明
(一)实行年度考核与目标管理。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应围绕所申报项目提出的科学问题和研究目标,开展其学位课题研究工作,并按计划进度合格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双导师组须明确分工:培养职责、日常管理、安全责任、成果归属与知识产权、经费使用等事项,以协议形式约定。双导师联合培养协议需在申报时一并提交,协议需经双方导师签字、各自依托单位盖章确认,作为项目立项和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本专项为年度单列博士招生计划,每位博导主持/参与本专项仅限1项,年度招生总人数遵守学校博士招生总量规定。
附件: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学科交叉融合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表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