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研究生院概况  导师风采  招生工作  培养工作  学位管理  学生工作  党建工作  院内下载  教育管理系统 
最新消息: ·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 2024年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         · 关于广东医科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结果的公示         · 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第五次开放的公告(公共卫生学院第三轮)         · 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第五次开放的公告(公共卫生学院第三轮)         · 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第五次开放的公告(公共卫生学院第三轮)   
院内下载
·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组成...
·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 广东医科大学网络视频答辩申请表
· 广东医科大学博(硕)士学位...
·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住宿申请...
·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退学、休...
·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延长学习...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2025-04-28 10:35  

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方案


综合考核工作是“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招生选拔机制,拓宽生源选拔渠道,充分发挥学科及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质量,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上级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考核成绩量化,最终结果有明确的排序等次。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考核组织管理

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博士点负责人为组员,按照“分类考核、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全面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组织开展本学院综合考核各项工作,协调落实综合考核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保证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

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一般由包括科研秘书在内的2名及以上在编教师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由考生报考学科指导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指导教师数量不够的学科,由本学科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补充。

综合考核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综合考核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考核准备工作

严格核查考生综合考核资格

招生学院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组织资格审查小组按相应的申请条件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招生学院应严格核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等确保考生符合综合考核资格

)确定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招生学院结合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意见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名单,经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无误后,在招生学院网站公示3天。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由综合考核小组组织综合考核。

)遴选培训综合考核工作人员

招生学院应制订综合考核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考核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综合考核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综合考核内容

(一)考核形式

1.原则上统一采用现场考核形式,考核时间初定于5月6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综合考核小组确定并通知考生。

2.可采取面试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可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

3.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每个综合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5.同一学科(专业)综合考核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二)考核内容

为提高综合考核的有效性,综合考核小组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综合考核内容一般包括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质考核两个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小组考核申请者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学习(工作)态度、学术道德、诚实守信及心理素质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可向申请者所在单位及相关单位了解情况。

2.专业素质考核: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设计符合本学科专业形式的考核方式,以充分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并进行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测试。具体方案由招生学科拟定。

(三)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小组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考核,所有考核小组成员均需签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导师责任书;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资格审查、综合考核的原始材料须由招生学院存档不少于三年,保证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五、考核录取工作

(一)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于通过思政考核和体检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者,各招生学院综合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按照考生所报考导师总指标数量确定推荐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招生学院所报“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推荐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其推荐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审查结束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形成拟录取名单,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未经公示不得录取。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按照成绩排序顺位补录,但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

(五)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者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录取为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者,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可不转入我校。

根据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送招生学院,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后果招生学院不予承担。拟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含直属附院与校本部在职职工)均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将定向培养协议书递交至研究生院。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具体时间待定)。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研究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校将在考生入学后对其进行体检和全面的复查。对在身体、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博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监督复议工作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综合考核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综合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招生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综合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综合考核工作办法、综合考核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对考生公布。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综合考核小组进行复议。



关闭窗口

 

版权: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 邮编:52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