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科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为确保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自本通知发出前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硕士奖励2万元,博士奖励3万元。
三、奖励名额
2017年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下达给我校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24人,硕士23人,博士1人。
四、参评条件
详见《广东医研2017(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五、评审程序
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连同可以展现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获奖证书、成绩单、已发表的论文、专利证书等)及其复印件,经导师(推荐人)签字后上交各学科负责人。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材料的时间也按此日期计算):2017年10月9日上午12点。
2.各学科审核上报。各学科负责组织本学科研究生的申报、核实材料等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将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上报截止日期:2017年10月9日下午5点。
3.学院初评。2017年10月10日至11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对各学科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4.学院公示。2017年10月12日至18日,研究生学院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公示期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5.上报学校评审。2017年10月18日至19日,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连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6.学校公示。2017年10月19至25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的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学生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间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7.上报省教育厅。学校公示无异议后,2017年10月26日将评审结果报送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注意:学生提交的所有材料中如果是有其他同学共同申报的必须注明,往年已经获过国奖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否则按使用虚假材料处理,取消参评资格):
1.纸质版材料用夹子夹好报送研究生学院(湛江校区):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需经学科组长与导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科组用)》(附件3,一式一份,需经学科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来确定其真实性,复印件要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字盖章:
① 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广东医科大学;
② 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2.电子版材料:将所有电子版材料一起打包发送到:3056828729@qq.com,主题标明为“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 ××学科”,个人的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为“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学科-姓名”。
3.报送材料的要求:
(1)所有电子文档必须按要求命名,所有表格不能更改格式,数字的复制要注意内容及格式的完整性,需要填写的内容不能留空。
(2)各学科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此页应与其它材料一起用夹子夹好,不要装订。
(3)各学科提交的《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学科组用)》及《广东医科大学2017年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纸质版表头均需盖学科公章及由学科组长签名。请仔细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学号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教育部奖状的正确制作。
(4)评审时间非常紧迫,各学科必须在10月9日前提交以上材料,逾期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学科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学科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各学科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