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校研究〔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年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以下简称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活动。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导师评选范围为培养研究生的在岗指导教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师组成的共同指导研究生的实质性团队(一般以研究生导师组为基础,优秀导师团队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
二、评选时间
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30日
三、评选程序
(一)校内申请人提交《优秀导师申请(认定)表》或《优秀导师团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及附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编号和合同号、重要论文、成果的复印件、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材料等)交所在培养单位。校外申请人填写《优秀导师申请(认定)表》或《优秀导师团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分别报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评议;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所属学科统一报送至学科所在学院审核(临床医学送附属医院科研部、公共卫生送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送药学院审核)。
(二)各培养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在院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讨论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名单、申请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及佐证材料盖章后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组织专家进行“优中选优”评审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将《优秀导师申请(认定)表》或《优秀导师团队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及个人申请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所在学院审核评议,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9月22日前上报研究生学院(湛江校区综合大楼13楼1314房)。
上报研究生院的材料包括:《优秀导师申请(认定)表》或《优秀导师团队申请表》、《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各一式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包括佐证材料的PDF文件)至:yjsy@gdmu.edu.cn,邮件命名:学院名称+优秀导师申请材料。
附件:1.优秀导师申请(认定)表
2.优秀导师团队申请表
3.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4.《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校研究〔2023〕14号)
5.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9-2388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