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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统一招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23-06-11 15:19  


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统一招考全日制

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统一招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结束。陈桂鸿等18人初试、复试合格,拟录取为我校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611日至20236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9-22896217(研招办公室

0769-22896227(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yjsyzsb@gdmu.edu.cn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611





特别提示:

1.非定向生须凭调档函(详见附件2)于20237月30前将人事档案调研究生院;

2.定向生(含我校直属附院与校本部在职职工)须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详见附件3)并于2023730日前递交至研究生院,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就业工作;

3.人事档案和定向协议书寄送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419办公室;邮政编码:523808;联系电话:0769-22898502;联系人:袁嘉成。

4.对于及时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的考生,我校将在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如需更改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或联系方式,请于6月30日前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彭老师、董老师,0769-22896217联系邮箱:yjsyzsb@gdmu.edu.cn);

5.考生必须按时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须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附件1: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统一招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调档函.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 仅限定向就业考生填写.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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