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校外联合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2020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0级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人员)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考核之一,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校研究〔2021〕19号)(附件1)要求,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以招生培养学科(专业)为单位(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负责人及秘书联系方式见附件2)进行中期考核。
2.各学科(专业)校内和校外培养单位研究生尽量集中进行中期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形式,由各招生培养学科(专业)负责人组织召开。各招生培养学科(专业)负责人也可授权校外培养单位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但考核相关资料须由各学科(专业)收集汇总上报培养单位。
3.中期考核专家组由3-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由5-7名正高职称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和秘书各1人。
4.中期考核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研究生汇报课程学习、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学位论文研究课题阶段成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等方面的情况。中期考核专家小组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提问,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5.研究生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3),提交导师审核。各学科(专业)中期考核专家小组秘书做好考核过程详细纪录,《中期考核申请表》须有导师、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考核专家小组组长、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中期考核要求现场拍照,相片内容包括学生本人、导师和专家等。
6.中期考核原则上在2022年7月5日前完成。因特殊原因研究生不能按期参加中期考核,应在中期考核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延期一次,但须参加本培养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补考(每年10月份前完成)。
7.中期考核不通过者,由考核专家小组提议,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在间隔至少3个月后申请一次中期考核补考。
8.材料报送:各培养单位请于2022年7月8日前将《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yjsypyb@gdmu.edu.cn) 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中期考核现场照片、会议纪录等相关资料由各培养单位存档以备查。
(联系人:成晓燕 联系电话:0769-22898502)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