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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统考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2021-05-26 09:10  

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统考攻读全日制博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07    阅读次数: 9892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广东省教育厅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场确认、报到

(一)现场确认、报到时间

2021年5月28日下午 15:00-17:00。

(二)现场确认、报到地址

东莞松山湖科技园新城路1号广东医科大学教学楼A栋架空层。

(三)确认、报到提交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②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职务的专家推荐信)。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④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⑤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被录取的应届生在新生报到时须补交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⑦四、六级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为可选项)。

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⑨思想政治表现审核表。

⑩近三个月二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单。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报名登记表中的单位地址及本人通信地址栏内写明详细的通信地址(省、市、县、街道门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我校对递交的材料现场查验合格后,将原件归还给考生,请考生自行保管。没有提交原件校验的考生不能参加初试。


二、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5月29日上午:09:00-11:00 专业基础课

2021年5月29日下午:15:00-17:00 英语

2021年5月30日上午:09:00-11:00 专业课

(二)考试地点

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教学楼A栋2-2课室

(三)考试方式

笔试

(四)科目分值

英语(自命题):100分

专业基础课(自命题):100分

专业课(自命题):100分


二、复试

(一)复试时间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由招生学科确定(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分别由英语成绩和综合成绩划定。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3左右。具体安排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复试以面试为主,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公章),再次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复试方式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同一导师只能选择一种复试形式),具体形式由招生学科通知。

2.具体要求

(1)考前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时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

(2)根据招生导师需要,必要时可增加笔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内容自行拟定。

(3)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在复试前召开学科组会议,对同一学科(专业)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进行统一。

(5)对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独立打分,并进行记录和填写评语。

(6)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建立电子档案。考生笔试试卷须归档留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登记表统一交研究生院保存,任何人不得改动。

3.复试成绩合格标准

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复试注意事项

若招生学科采取现场复试,考生应按照学校防控指引参加复试;若招生学科采取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服从管理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学科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可录取资格。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相关场所的秩序。

2.身份核查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3.所需设备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服务主平台为“腾讯会议”。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并下载安装相关软件,复试前按相关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或不能操作系统,请及时联系招生学科。

4.复试环境要求

(1)有良好光线的独立复试空间,不逆光,保持环境安静、整洁。复试期间其他人员不得入场,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进行。

(2)请考生提前为电脑、手机充电,确保复试期间各个设备电量充足,并确保摄像头和麦克运行正常。

(3)有良好的4G、5G网络环境、稳定的宽带接入,网速能充分满足音视频传输要求,复试期间应全程保持在线;同时,在复试时开启网络热点,以备在网络中断情况下使用。

(4)如网络不稳定或家庭有困难,可以考虑提前预订有稳定宽带的宾馆房间参加复试,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场所环境防疫消毒工作。

(5)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6)手机请设置为电话“免干扰模式”。关闭微信和QQ视频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功能,以免影响复试正常进行。

5.个人仪表要求

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应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帽子、耳机、耳饰、口罩等,头发不可遮挡耳朵。面试时,考生应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并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

6.设备摆放和设置要求

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设备开启摄像头,考前逐一360°环绕展示考试房间内情况。电脑或手机自带或外接摄像头对准考生坐姿上半身;要保证考试全程中考生的面部、双手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看到。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面试系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7.诚信要求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等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严禁拍照、截屏、录音、录屏、录像和网络直播等,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对复试过程私自违规录音、录屏、录像等获得的内容在监督复议时不予采纳。

8.违规处罚

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应急要求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请立即调整手机设置,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联系招生学科工作人员。


四、考试纪律

(一)学校和招生学科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操作、把握政策、坚持原则,并严守招生纪律,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学校纪监部门、研究生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我校现场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统考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疫情防控通知》相关要求,不符合、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者,谢绝参加我校考试。

(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广东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五、录取说明

(一)录取原则

1.原则上“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综合成绩计分办法:总分=初试总分/3×0.5+复试成绩×0.5。

3.定向培养生录取前须签定定向合同书。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录取资格,本组其他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政治思想审核不合格者;

(4)入学总成绩或复试成绩低于60 分者;

(5)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二)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生档案和协议书管理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均须调取人事档案,并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档案馆,否则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书面政审材料,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

(二)考生人事档案直接寄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学科必须派人协助研究生院对已寄达的考生档案进行整理登记,由学院(部)党委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对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并将档案的接收情况和审查结果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招生学科审查情况对拟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书》(一式三份)并寄达研究生院。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录取或档案等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说明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xy.gdmu.edu.cn/)和“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凡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考生自行放弃。

(二)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所有。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彭老师、董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96217。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行政办公楼419办公室,邮编:523808。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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